重病困难救助主要可以找以下部门:
民政部门:根据当地政策,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病困难群众可以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如果申请人属于农村地区,可以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低保或困难补助。
社会慈善机构:可以向当地的社会慈善机构寻求帮助,例如通过捐款、众筹等方式筹集资金援助。
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可以通过报道和传播重病困难群众的情况,寻求社会爱心人士的关注和援助。
大病救助应该找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大病救助属于民政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可以由患者本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直系亲属申请。
如果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可以持相关证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根据对象的不同,按比例实施阶段性救助,实施社会化发放救助金。
重病患者即使城市有房,也有可能申请到低保。申请低保的条件并不仅仅看是否有房产,而是综合考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如果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条件,即使家庭拥有房产,患者也可以申请低保。申请低保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之后由居委会或社区进行调查核实。
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公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法律依据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